勐海县法院“四个强化” 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11-21

    勐海县法院以“四群”教育工作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作风为抓手,着力抓好“四个强化”工作,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成效。

    强化机制促落实。为加强对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工作的领导,扎实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前期准备工作,勐海县法院专门成立警示教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了《勐海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做有道德人,勿以恶小而为之”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把各项工作抓早、抓快、抓实。

    强化学习促教育。勐海县法院在开展深入动员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形式深入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赵明华、陈雪明等法官违纪违法情况通报》、《领导干部从政道德警示录》和省高院张学群院长在高院党组中心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专题学习会上的讲话精神,组织干警撰写警示教育心得体会60份。通过学习深刻反思,吸取教训,坚定理想信念,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做有道德的人。

    强化排查促实效。为使警示教育实践活动密切联系实际工作并推动法院工作的开展,勐海县法院党组开展大走访活动,分别到勐宋、格朗和、勐海、勐阿、勐往等5个乡镇进行走访、座谈,向不同年龄、不同群体、不同文化层次的群众进行问卷调查,认真听取和收集乡镇对法院工作意见和建议。同时还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征求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

    强化整改促落实。针对查找到的不足,结合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年”活动,开展了书记员、法官业务技能培训考试;邀请州广电局宣传管理科、高级编辑罗亚翔老师对本院的新闻、简报信息进行点评,并就应该注意的细节问题、专业用词句等进行了认真讲解;邀请县消防大队及县交警队进行消防知识和交通知识的讲解,提前预防,确保安全。

(勐海县法院  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