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法院受理首例没收违法所得案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9-25

近日,州检察院向州法院申请没收运输毒品罪被告人岩某(已死亡)违法所得一案,经本院立案庭审查,决定受理此案。此案系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中院受理的第一起适用“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案件。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创设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该程序的创设对健全与完善我国刑事没收制度,对加强贪污贿赂、恐怖活动犯罪资产的追缴,加强反腐败与反恐怖追逃追赃工作,及预防与惩治此类犯罪具有极为现实和重要的意义。(州法院   陈福兴、李彦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