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法院召开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学习心得交流暨总结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9-25

 

近日,州法院召开“做有道德的人,勿以恶小而为之”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学习心得交流暨总结会。

会上,全州两级法院9位干警围绕警示教育活动主题进行学习心得体会交流发言。他们紧密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廉政风险点查找,认真剖析自己思想上存在的模糊认识和行为细节上不够规范、严谨,见怪不怪的问题,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并提出整改努力方向。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国权作了总结讲话,他说,针对上海法官事件,全州两级法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做有道德的人,勿以恶小而为之”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体干警要正确对待,珍惜当下自己的生活和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董院长提出五个要求:一是要加强对自己内心的约束。管住自己的欲望,淡泊自己的心智;强化守纪的意识,对组织和纪律要有敬畏的心理,不可在思想上放松要求;强化是非观念,知廉耻。二是规范自己的言行。要自己遵纪守纪,守住底线,不碰红线;要自觉接受监督,勇于、敢于、乐于接受监督;要自觉加强学习,将学习作为一种生活方式,作为自己抵御内心恶念的一种方式。三是要进一步加强管理。第一是管理要严;第二是要创新机制,严格管理与舒缓压力相结合;第三是要突出重点。管理要突出重点,管住自己、案件、队伍。第四是上下两级法院要加强沟通交流,强化一盘棋的思想。四是要对两级法院执法承诺进行督促检查。今年要求全州所有法官均要签订法官执法承诺书。五是要充分尊重诉讼参与人,包括公诉人、辩护人。法庭上应让当事人、辩护人、公诉人发表意见。

最后,董院长强调:全州法院干警要通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法纪观念,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理想信念,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做有道德的人,捍卫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从文明用语、着装等细节上展示法官风采,提升法官气质,体现出法官精气神。

自全州法院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开展以来,两级法院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有力,加强督促检查,整个活动扎实有序推进。活动期间,中院与律师代表举行座谈,专门走访听取相关单位和部门意见建议,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州法院  李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