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法院强化与人民群众互动 提升司法公信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9-06

近年来,州法院不断强化与人民群众之间的互动,竭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主要做法是:一是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桥梁纽带作用。州法院利用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贴近群众、了解群众的优势特点,通过建立长效机制邀请人员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搭建好与人民群众之间相互沟通交流平台,使法院能及时掌握心声民意、了解新要求新期待,使审判工作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上也更加符合民意,更容易被人民群众接受和信任。二是依靠社会特殊群体助力沟通互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协助执行联络员等社会特殊群体,是群众的民意代表,享有一定的话语权利。州法院在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6·26”国际禁毒日活动、社会影响大或疑难案件及各类听证会时,主要邀请参与旁听、参与司法、参与公开面向群众答询,共同促进司法与公众的互动,增进公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认同感。三是加强司法宣传保障群众知情权。州法院利用网络、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法院工作动态、案件审理及有关事件进展情况,增加法院工作透明度,解除群众疑虑,让群众直观感受到司法程序的公平与公正、感受到法律的权威与尊严、感受到辨法析理的公正判决,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关心和支持。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卢再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