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审判职能作用 服务经济社会建设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18

2012年,在州委的领导下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两强一堡”战略和州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的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目标,坚持“党的利益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努力践行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不断提高司法的公信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主要工作

(一)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依法办案。2012年,全州法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尊重和保护人权、推进法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一年来,全州法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执行以及减刑假释、国家赔偿等案件6974件,审、执结6041件,结案率为86.62。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案件2206件,审、执结2001件,结案率为90.71在刑事审判工作中,牢牢把握“宽严相济”刑事审判政策,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781件,同比上升13.3,审结1503件,结案率为84.34其中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及“两抢一盗”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372件,审结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犯罪案件224件,审结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案件557件,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45件。共判处罪犯1655人,其中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529人,占31.3。对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最危险的617名犯罪人员依法适用非监禁刑,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9人免于刑事处罚,对744名服刑罪犯予以减刑假释;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坚持 “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始终把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定纷止争方面的作用,积极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416件,同比下降24.22﹪,结2908件,结案率为85.13。其中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案件753件,审结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财产损害赔偿、财产权属纠纷等案件687件,审结借款、买卖、运输、租赁等合同纠纷案件1468件。全州法院共调解撤诉民商事一审案件1302件,占53.14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建立健全了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沟通交流制度和重大案件、重要事项协调联系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项工作机制,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诉权,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受理涉及交通、土地、林业、城建等各类行政诉讼案件62件,同比上升87.88﹪,审结,55件,结案率为88.7。受理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件;在执行工作中,多措并举力克执行难问题,积极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专项活动。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970件,同比下降33.15﹪,执结830件,执结率为85.57,执结标的金额2.23亿元。集中精力开展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专项积案清理活动,共排查出涉及党政机关执行积案37件,标的金额为748.27万元,执结29件,执结率为78.37﹪,执结标的金额423.8万元。坚持依靠党委领导、各方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执行联动和执行威慑工作机制。在基层人民法院试行聘请协助执行员、联络员,紧紧依靠群众力量,构建基层执行网络。强化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协调,采取督促执行、提级执行、指定执行和交叉执行等方式,不断提高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不断强化管理,加强队伍建设。为确保法院队伍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法律,确保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按照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的要求,不断强化管理,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人民法院队伍。一是重视思想政治建设,确保队伍政治坚定。全州法院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跨越发展先锋行动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积极开展“学习型法院”、“学习型法官”活动。按照州委的有关要求,先后分别组织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各级党校举办的理论专题讲座,安排28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州委党校举办的主题班理论培训、90余名科级干部参加的专题理论培训、20余名干部参加的专业培训。为使学习取得良好效果,先后为全体干部职工购买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十八大报告辅导读本》、《理论热点面对面》、《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读本》等书籍。特别是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跨越发展先锋行动中,在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的带领下,围绕本职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积极开展承诺活动,带头尽职尽责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全体干警做出了表率。通过学习培训,全体干警的理论素质和思想觉悟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信心和决心更加坚定,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重视业务培训,提高公正司法能力。为全面提高工作能力和司法水平,重视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组织审判人员进行业务知识考试,激励干警围绕本职工作苦练基本功。全州法院共选派法官131人次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举办的各类审判业务培训,对全州新增选的20名人民陪审员进行了上岗前培训。为提高审判业务素质和案件质量,认真开展了庭审、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以交叉评查、集中评查和重点评查等形式,共评查庭审118件次、评查裁判文书408份,并召开“两评查”座谈分析会、案件质量剖析会,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存在问题,进一步提高了法官的庭审驾驭、辨法析理、化解矛盾能力和法律文书的制作能力,进一步规范和统一了执法标准,有效地促进了审判业务素质的提高。通过各类业务培训和开展“两评查”活动,不断提高了全体法官的司法能力和审判水平;三是规范制度建设,抓好日常管理。为建立健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长效机制,全州法院将2012年确定为“规范建设年”,从建章立制入手,紧密结合审判实际和工作发展变化,在认真开展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了立、改、废工作。中院在规范审判工作,统一执法思想,加强队伍管理等方面确立了6类76项规章制度,进一步促进了队伍建设。为促进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较好地坚持了每天上午上班前集体做广播体操制度、每天的安保检查制度、每月不少于两次的卫生检查制度和随时检察人员在位情况。重视各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在日常管理中作用的发挥,相互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抓好队伍的各项建设和管理。2012年,全州法院有8个先进集体和13名先进个人受到州委州政府以上表彰奖励,其中勐海县法院勐遮人民法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景洪市法院法官郑成琼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三)提高保障能力,打牢基层基础工作。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是法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最前沿和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是法院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和服务社会的窗口,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根基。按照“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的工作方针,重视加强对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监督和保障,中院建立了党组成员列席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中院领导分工负责对基层法院的对口指导,加强对基层法院审判业务以及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监督和指导。重视加强技术装备、信息化设备的配备,积极推进信息化技术在审判执行工作和法官管理等方面的应用,不断提升现代化办公办案水平。由于各级的重视和共同努力,全州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和后勤保障工作跃上新台阶。景洪市法院和勐海县法院相继搬入了新的审判大楼,中院建成了数字化审委会、智真会议系统,中院审判大楼扩建项目已纳入“十二五”规划。

二、特色亮点

(一)积极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效果在社会产生了良好反响。为努力践行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进一步增进法院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全州法院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等形式,积极开展阳光司法活动,大力拓展司法公开的深度与广度,备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关注,并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在开展活动中,公开开庭审理各类典型案件43件,参加旁听群众近10000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20000余份,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员参加的座谈会5次,开展问卷调查近2000份等。通过全州法院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是精心挑选典型案件,让社会了解法院。全州法院紧密结合当地社会情况和法院审判工作实际,每个法院各精心挑选了10个以上有代表性、典型性或新类型案件实行公开开庭审理。这些案件中,有的是重大、复杂案件,有的是备受社会关注、有影响的热点案件,有的是具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案件。在挑选案件过程中,既考虑到受众的群体性和针对性,又考虑到案件本身的时政性和新闻性;既注意挑选一些反映法院在司法救助、青少年帮教和对初犯、偶犯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案件和减刑假释案件,展示出法律温暖和人文关怀的一面,又注意挑选一些群众普遍关心的毒品案件和贪污腐败、工程欠款、妨害公务、土地纠纷、合同纠纷、婚姻财产纠纷、交通肇事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并做到了对庭审的每一个案件均不少于100人以上参加旁听。特别是对挑选和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前认真进行庭审的风险评估,最大限度地避免因公开开庭审理案件不当而产生新的信访问题。为加强对阳光司法活动的领导,全州法院均成立了开展阳光司法活动领导小组,并由院长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活动中认真研究,周密布置,并制定出符合本地区和本院实际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责任意识,落实领导责任,全州两级法院院长、副院长每人带头负责审理1-2个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并担任审判长亲自主审。为确保案件庭审公正、规范、有序和不出纰漏、不出岔子,庭审前认真阅读卷宗,吃透案情,做好各项组织、策划和协调工作。庭审后认真思考回顾、不断总结完善,努力把每一个庭审都开成示范庭,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精品案件,充分展示法院法官的执法办案水平和风采;二是深入基层巡回开庭,让法官走进群众。为改进工作作风和审判作风,在开展阳光司法活动中,全州法院以“走出去”的形式,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大力倡导司法为民,实施巡回开庭,亲和办案。尽力把庭审开到基层乡镇农村、田间地头、企业厂矿、社区、案发地以及监狱,使庭审真正走进社会,贴近民生,尽最大努力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来自法律的温暖、来自法院的温暖、来自法官的温暖,从内心真正理解法院、支持法院、接受法院,不断提升人民法院司法的公信力和人民法院、人民法官良好的司法形象。中院深入景洪监狱,公开审理了3件减刑假释案件,对服刑人员的教育和改造起到了很好的效果;景洪市法院把阳光司法活动与“两评查”活动结合起来同步进行,牢固树立“庭审质量和法律文书质量”是法院的“生命线”意识,不断提高法官的驾驭庭审能力和裁判文书的制作能力;勐海县法院实行“双语”庭审,努力是少数民族当事人和少数民族旁听群众快速了解案情;勐腊县法院阳光司法活动走进社区,建立巡回法庭便民服务站,坚持“用百分之百的热情对待每一位当事人,用百分之百的精力化解每一起案件”开展便民利民服务,赢得了社区居民的好评;三是特邀人员参加旁听,让群众了解审判。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为遵循“预防未成年犯罪应立足于教育和保护,对犯罪的青少年强化教育、感化和挽救为主”的原则,进一步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了解法院、了解审判工作,庭审中以“请进来”的形式,广泛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工作者、工会干部、共青团干部、妇联干部及人民群众来法院参加旁听案件审理。庭审前,围绕案情向旁听群众发放未成年人犯罪法制宣传资料等。为使庭审取得良好效果,庭审活动中增加了以案释法、判后答疑和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部分干部群众座谈会等环节,把法院办案过程充分展示在群众面前,力争让旁听人员在旁听结束后既接受了法制教育,又全面了解了法院的建设、法庭礼仪、庭审规范等。为做好“6·26”世界禁毒日的法制宣传,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中院在勐海县勐遮镇举行了2000余人参加的打击毒品犯罪公判公审执行大会,对影响较大的毒品案件进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和当庭宣判;对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下达刑事裁定书和死刑执行命令的毒品罪犯田某、玉某押赴刑场执行刑罚;对毒品罪犯玉某的两层砖混住宅楼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彰显了法律的威严,震慑了犯罪,教育了群众和打好禁毒人民战争,严惩毒品犯罪的坚强决心。

(二)不断改进审判工作运行机制,司法改革稳步推进。

以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司法审判工作机制、司法便民服务措施、司法救助措施。健全审判管理机构,完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加强审判执行流程管理。积极推行小额民商事案件速裁试点工作,探索构建基层协助执行网络机制。推进综合信息管理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应用,逐步实现集审判管理、数字化审委会、远程提讯、电子签章等为一体的网上办案办公,积极探索审判方式改革。一是试行小额民商事案件速裁工作,有效方便了群众诉讼。为努力减轻群众诉累,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缓解审判工作压力,景洪市人民法院试行小额民商事案件速裁工作。根据审判工作的需要,在立案设立速裁中心,抽调精通业务、善于调解、吃苦精神好的审判员具体负责小额民商事案件的速裁审理。在受理案件的范围方面,重点为案件的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件当事人双方争议不大、标的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给付之诉案件或符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民商事案件。在办案的流程方面,尽可能简化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在速裁的方式上,经案件双方当事人同意,以独任审判、调解方式结案为主,采取速立、速送、速调、速审、速判、速结。全年按速裁程序审结案件113件,平均审限为11天。所审理的案件无一件提出异议,受到了社会的广泛赞誉;二是试行聘请协助执行员、联络员工作制度,“执行难”问题进一步得到了缓解。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执行工作联动机制,有效解决执行工作中的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和执行文书难送达等问题,景洪市人民法院试行在基层乡镇和街道办聘请协助执行员、联络员工作制度。通过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对协助执行员、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监督指导开展工作等,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一年来,采取电话、信函等形式委托交办基层乡镇和街道办协助执行员、联络员办理与审判、执行工作相关事项400余件次,完成370件次,占92.5﹪。其中完成送达文书180件次,通知当事人76件次,查找当事人或查寻当事人财产46件次,收集相关证据23件次,现场执行见证10件次,调解或稳控35件次,“执行难”问题进一步得到了缓解。同时,不断完善刑事被害人和涉诉特困群体执行救助机制,为33名刑事被害人和41名经济困难申请执行人依法发放救助款53.67万元,进一步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三是积极开展农垦改革法律问题调研,主动服务农垦改革工作。组织全州法院围绕农垦改革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重点对非法抢占、强占国有资源涉及的刑事、民事、行政法律问题做系统、全面的调研。通过调研,及时了解掌握了当前农垦改革改制中基层暴漏出的一系列问题和涉及相关的法律问题,进一步在法院内部统一思想,增强了积极应对能力。同时,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建议,为农垦改革的稳步推进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的肯定和好评。

(三)重视加强党的建设,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不断提

高。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党建工作思路,完善机制,创新形式,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一是围绕“强组织、增活力”,认真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全州法院扎实抓好基层党组织的分类定级、整改提高和晋位升级工作,重点对基层党组织的设置、领导班子、组织制度、经费及活动场所保障、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认真组织开展了自查自评和党员群众测评活动,找准基层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进一步明确改进提高的目标、措施和工作着力点,明确各基层党组织书记的任务和责任,明确整改提高的时限和达到的效果等,有重点地开展整改提高和晋位升级,不断提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能力。通过整改提高,着力解决了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着力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着力完善加强了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体制机制,较好地实现了同步整改提高,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有了新的提升,每个基层党组织都实现了晋位升级。全州法院基层党组织均被同级党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中院机关党委、勐海县法院党总支部分别被州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二是围绕“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全州法院重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不懈地在队伍中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先后邀请原省委巡视组组长、原昆明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玉兰同志为干警作“反腐倡廉与法官的品格追求”廉政讲座,邀请州纪委副书记李德富同志为干警上“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专题党课,并组织干警到景洪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坚持组织全体干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审判、执行人员签订执法承诺书,明令禁止法官在非上班时间、非上班地点私下接触案件当事人,禁止接受当事人礼品和吃请。坚持把监督关口前移,推行纪检组、监察室人员列席案件合议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察,突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制约,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州法院杜绝了违法现象和严重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了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三是围绕“三深入、四联户”,认真开展“四群”教育。按照省委、州委关于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六项任务”,结合单位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开展“三深入”、“四联户”活动,认真落实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全州法院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踊跃报名参加“三深入”、“四联户”活动,20余名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80余名科级党员干部自愿报名挂钩联系群众或要求下派到基层农村,年内下派新农村建设和农场改革指导员20名,挂钩联系农村基层党组织5个、共建或联系点7个、扶贫点4个,帮扶资金15万余元、帮扶各类物资折合金额5万余元,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大局的意识。

三、经验体会

回顾总结2012年工作,全州法院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呈现出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各项建设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和进步。这些成绩的取得,一是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2012年,全州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对法院各项建设极为关心,多次到全州法院开展调研和检查指导工作,特别是在组织人事、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费保障方面给予了大力的支持。社会各界、各新闻媒体对法院工作给予了高度关注,特别是在法院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中和协助配合完成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任务中起到了积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二是得益于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2012年,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先后多次亲临全州法院,帮助指导审判执行工作和各项建设,特别是省高级人民法院4个大型会议在我州的成功举办,极大地促进了全州法院各项建设的提升和工作的落实;三是得益于全州法院广大干警的团结协作。2012年,通过在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跨越发展先锋行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得到了发挥,特别是通过开展承诺活动,进一步激发和带动全体干警奋发进取、努力工作。全州法院在案件多、人员少的情况下,广大法官默默无闻,任劳任怨,积极带头办大案和疑难案件,有的长期牺牲节假日、加班加点、带病坚持工作,有的不为名利、不计报酬、忘我工作。景洪市法院有10余名青年法官年办案超百件或两百件,充分展现了新一代法官会办案、能办案和办精品案的能力以及相互包容、团结协作、奋力拼搏的时代风采。

(撰稿人 朱昌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