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法院扎实推进监督联络工作成效显著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12

2011年以来,全州法院结合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实际,采取“五项措施”不断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法院工作的民意表达渠道,自觉接受监督,成效显著。2011年—2013年6月,接待各级代表、委员来访42人(次),邀请视察法院9次78人,邀请座谈16次127人,走访征求意见10人(次),承办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及其关注案件41件,邀请旁听案件58件636人。

主要做法为:一是强化用制度管事,确保联络工作规范化。全州法院始终把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积极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建立与人大代表经常性联络沟通机制的实施意见》。同时,贯彻落实州法院制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暂行办法》、《人大代表书面建议和政协委员书面提案办理规则》等工作制度,确实提高联络工作实效,确保联络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二是主动报告工作,争取工作支持。法院定期或不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政协报告工作情况及重大案件、重大事项,派员参加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报告的讨论,收集、汇总、落实代表意见和建议;重大活动邀请人大、政协领导参加,便于其了解掌握动态发展,并随时听取人大、政协领导指示,做好司法为民工作。三是积极邀请视察法院,了解法院工作难题。全州法院不定期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工作,与代表、委员举行座谈,汇报法院存在的工作难点和困难,及反馈上年问题落实整改情况。四是妥善处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关注案件。对人大、政协交办或转办案件及代表、委员关注的案件,进行认真梳理,做到交办前加强监督协调,交办后积极催办督办,及时反馈办理进展情况或办理结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五是请进走出,主动接受监督。全州法院以深入接访、走访等形式,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扩大接受监督的覆盖面和效果,规范法官司法行为,推动司法队伍建设。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卢再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