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婚俗文化—布朗族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1-05-20

 布朗族的婚姻习俗在两种类型区亦有差异。在临沧地区者实行比较严格的一夫一妻制。同姓人不婚,姑表姨表可以通婚。婚前都要经过托媒送礼,女方父母同意然后订婚。男方还要出 很多聘礼聘金给女家才能把新娘接到自己家里,如云具邦六乡布朗族的聘礼一般是大米二斗六升、酒四十斤、肉一百斤、礼钱二十六元、手镯、耳环、戒指、别针各一个。婚后,女子住男家过夫妻生活,双方都要守贞操,否则受罚。离婚到像很少。在西双版纳和澜沧县糯福等地的布朗族一殷也实行氏族外婚,但不太严格,例如有些树寨的氏族在两代以外即可通婚。青年男女恋爱活动先是成群集队地互相走访,有时是齐火销边大家说、昭、淡、笑或男女互相用黑烟染牙齿。当其中有一对男女互相有所表示,互送秋波,伙伴们就都知趣地一个个悄悄离夫,最后只剩下一对情侣。此后男方虽然也要托媒求亲,但双方父母很少干涉。西双版纳山区布朗人盛行随妻居的习俗,男予结婚以后,有的是终身生活在女家,有的是在妻家居住三年,三中期间男子吃饭和劳动都在自己父母家,只是晚上去岳父母家睡觉。三年期满并生育了了女,还要举行一次婚礼,才把妻子接到男家长期居住。

 布朗人在从妻居的婚制下,不但结婚自由,而且离婚也根自由。如果夫妻反目,各自带走自家的东西就算离婚。有的地区是由夫妻二人各持蜡条的一端,夫或妻用刀砍断蜡条,各人拿走一截,从此使各自分手,互不干涉。砍(或剪)蜡条时,可请一两个证人在场,动刀前证人照例耍问:“你们二人都同意吗?”如果女子十分生气,她就一把抓过刀子抢先把腊条砍断。在西双版纳渤海县的曼做等寨,不论是从妻居或从夫居,夫妻都是各备铺盖。一旦离异,便各自抱走自己的铺盖,从此互不牵扯。若是从妻居,首先最男子回到自己父母那里,若是从夫居,便是女子回到她的娘家。此后,若是从妻居的妻子不去接回丈夫,从夫居的丈夫不去接回妻子,这样就意味着他们肯定地离婚了。

  西双版纳布朗族的“邀贯奇”,有如汉语的谈恋爱和寻女友,是年轻伙子追求女性的统称。

  布朗族长期实行自由恋爱,父母对子女的婚恋一般不干涉,但需严格执行卡滚(家族)外婚制,姨表、姑表之间不许婚恋。不同家族之间的男女青年可以自由交往,结为夫妻。

  青年们的邀贯奇活动,只能在举行过“波即”仪式的男女间进行。男女青年年满15岁以后,要举行一次以漆齿为主要内容的“波即”仪式,将牙齿染黑,女孩子还要更换耳塞(耳环),用彩穗、彩缨装饰包头巾和耳塞,精心打扮。青年们只有在举行过波即仪式后,才能谈情说爱。

  布朗族青年求偶,通常都是男青年占主动。每年秋收结束以后(通常是开门节以后),伙子们便开始在夜晚邀贯奇。他们三三俩俩相互结伴,一起去寻找姑娘谈心。伙子们或吹竹、或弹四弦琴在姑娘居住的竹楼下转游,到夜深人静以后,一起登上姑娘的竹楼串访游玩。对伙子们的来访,姑娘不论中意与否都要以礼相待,陪着交谈。姑娘的父母则避入卧室,让年轻人们自由交谈。几个年轻人围着火塘而坐,窃窍私语。大家在交谈的过程中,如果发觉姑娘对某个伙子特别亲呢,或已有情人,便知趣地离开,另选串访对象。有些外寨来访的伙子要求留宿,姑娘会安排他们在火塘左侧就寝。

  对于来访的伙子,姑娘的父母,也会偶作暗示。他们如果知道来访者有什么劣迹,不太中意,会在卧室内不断地无故咳嗽,或连续起床佯装下楼小便,作出不高兴的反映。遇到这种情况,来访者应有礼貌地向姑娘辞别,若姑娘不加挽留,伙子即下楼离去,永不再来串访。若姑娘对伙子有意,便会高声挽留,向父母表明态度,暗示父母不要故意干扰。

 姑娘一般不主动串访,但和傣族姑娘一样,有“儒控”风俗,常借在寨场中纺线之机,与伙子们交谈,选择意中人。

 布朗族青年有用鲜花求爱的风俗。准备寻找对象的姑娘,不仅常用红色颜料涂染面颊,而且尤爱戴各种鲜花。邀贯奇的伙子们上门的时候,便到处找花,把自己中意的姑娘喜爱的花采来,当面送给姑娘,或托弟妹送到姑娘手中。姑娘一旦接到伙子送来的鲜花,便当着伙子的面,把他送给的鲜花戴在头上,即表示对伙子有意,同意伙子与她幽会。如果姑娘接到鲜花,随意评论花的好丑,或将花丢进背篓,那就是表明拒绝伙子的求爱。如果接花后反复观赏而不戴,那是主意未定。有些漂亮的姑娘,在同一天内会接到几个伙子送来的同一种花,她只好将花装在挎包内,带在身边,碰到中意的那个伙子时,迅速取出鲜花,插在包头巾上,让伙子看上一眼,过后又摘下装人挎包,以免让别的伙子看到而产生妒意,惹出麻烦。

 恋爱中的青年,一旦爱情关系明确,就要互赠礼物作为信物,伙子送给姑娘的多是漂亮的耳塞或银链;姑娘送给伙子的多是挎包。互换信物以后,若姑娘发现伙子有劣迹,可将信物退还伙子。如果是伙子变了心,姑娘则不必退还信物,亦不再与其往来。决意结婚的男女,应将情况告诉父母。男方父母托媒求婚,得到应允方可结为夫妇。 布朗族举行婚礼的时间,也和傣族一样,只能在开门节(傣历十二月十五日)以后才能举行,举行婚礼的方法,往往依地域的不同而异。

 布朗族主要聚居地布朗山区的布朗族,婚礼十分特别,从恋爱到完婚,要经过“甘伯”、“甘内木”、“甘教特”三个阶段。要举行三种不同形式的婚礼,需经历几年时间才能真正完婚。

 “甘伯”是一种类似汉族定婚的简单仪式,一般在女方父母收下男方媒人送去的礼物,应允儿女婚事后举行。举行“甘伯”仪式时,准备作新郎的伙子,在几个亲朋好友的陪同下,带上一筒茶叶、一壶米酒、一包旱烟、一包盐巴、一包米饭、一包小菜,亲自登上女方的竹楼,向未来的岳父母表白自己和姑娘的爱情关系和愿当女婿的心愿。女方父母,将礼物分送给本家族的长辈,公布女儿和伙子的关系。从此,伙子便可与姑娘同床共宿,夜来朝去,但不参与女方的任何家庭事务和生产劳动,也不在女方家中进餐。

 “甘内木”是一次较为隆重的仪式,一般在男女同居一年后举行。“甘内木”有如汉族的成婚仪式,男女双方如条件允许都要杀猪,备办酒席宴请亲朋好友和寨内乡亲。举行仪式的头天,新郎新娘一起送一包旱烟和礼钱给达曼,由达曼在寨内宣布某某与某某于次日举行婚礼。第二天,即宰猪设宴,并向寨内所有住户各送一小块猪肉,表示宴请。举行婚宴时,男方要蒸一甑掺有猪心、猪肝的米饭招待全村儿童,祈求神灵让新婚夫妇尽快生儿育女。举行过这次仪式后,夫妻仍然只在夜间会面同宿。白天,丈夫回自家干活。如遇妻子歇田歇地,两人可在田地里食宿,但不能在女方家中进餐。这期间若生儿女,属女方“卡滚”(家族)成员,由女方抚养。这种生活形式,学者们称其为望门居。

 “甘教特”是一次夫妻俩人从望门居改为从夫居的婚礼,一般在过了3年望门居生活后举行。举行“甘教特”仪式要择吉日,选好日子以后,男方宰猪设宴,由亲友前往女方家中迎接新郎、新娘,女方也由几个亲友送亲。女方父母根据家庭经济情况赠送陪嫁物品,常见的陪嫁物品有衣物、农具、铁锅或一蓬竹子、一片茶园。送猪、牛者亦有,但极少。陪嫁物品,由送亲人员一一点交男方父母,若遇夫妻离异,应由男方一一送还。这次宴请,仅限于家族成员及亲友,但仍要给寨内各户送少许猪肉。举行过这次仪式后,姑娘方算正式出嫁,子女归入男方的“卡滚”(家族)

 居住在打洛镇曼夕一带的布朗族,既有从妻居者,也有从夫居者。婚礼只举行一次。举行婚礼时,送一只鸡和一个猪头给达曼。新郎、新娘在达曼带领下,以酒、肉、饭供祭寨心,向寨神禀告俩人已结为夫妇;又到佛寺内拜一趟佛,然后举行婚宴。从妻居的夫妻,应先到夫家赴宴,新娘带上婆婆赠送的裤子(裙子),与新郎返回娘家,将女方母亲赠送的上衣与婆婆送的裤子(裙子)摆在一起作为结婚证物保存;如果是从夫居,则先在女方家进餐,新郎带上岳母赠送的裤子与妻子返家,将裤子和母亲赠送的上衣摆在一起,作为结婚证物保存。结婚时的被盖,男女方各制一套。若后发生离异,各带走各的被盖和结婚证物。

 布朗族结婚、离婚自由,但离异者不多。夫妻不合即分居,经劝解不合者便可离婚。以往离婚时,请证人作证,夫妻共持一根蜡条,从中剪断,就算解除了婚姻关系。解放后遵从法律规定。

 布朗族的“邀贯奇”

 西双版纳布朗族的“邀贯奇”,有如汉语的谈恋爱和寻女,是年轻伙子追求女性的统称。

 布朗族长期实行自由恋爱,父母对子女的婚恋一般不干涉,但需严格执行卡滚(家族)外婚制,姨表、姑表之间不许婚恋。不同家族之间的男女青年可以自由交往,结为夫妻。

 青年们的邀贯奇活动,只能在举行过“波即”仪式的男女间进行。男女青年年满15岁以后,要举行一次以漆齿为主要内容的“波即”仪式,将牙齿染黑,女孩子还要更换耳塞(耳环),用彩穗、彩缨装饰包头巾和耳塞,精心打扮。青年们只有在举行过波即仪式后,才能谈情说爱。

 布朗族青年求偶,通常都是男青年占主动。每年秋收结束以后(通常是开门节以后),伙子们便开始在夜晚邀贯奇。他们三三俩俩相互结伴,一起去寻找姑娘谈心。伙子们或吹竹、或弹四弦琴在姑娘居住的竹楼下转游,到夜深人静以后,一起登上姑娘的竹楼串访游玩。对伙子们的来访,姑娘不论中意与否都要以礼相待,陪着交谈。姑娘的父母则避入卧室,让年轻人们自由交谈。几个年轻人围着火塘而坐,窃窍私语。大家在交谈的过程中,如果发觉姑娘对某个伙子特别亲呢,或已有情人,便知趣地离开,另选串访对象。有些外寨来访的伙子要求留宿,姑娘会安排他们在火塘左侧就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