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婚俗文化—佤族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1-05-20

    佤族的婚姻是一夫一妻制,很少有一夫多妻的。过去,佤族的婚姻是自由选择加父母媒妁之言。佤族择偶的主要条件是看对方是否身强力壮、勤劳朴实、相貌相当,其次是看家庭经济条件。佤族同姓不婚,同姓人若发生两性关系,被认为是大逆不道,会触怒“社神”,这样社神对全寨人就要进行严惩,加以各种灾难,如旱涝、风灾、火灾、疾病等。同姓人若发生关系,或者同姓人要成婚,全寨人要罚他们进行“扫寨”()仪式,社神方才饶恕。

   过去佤族认为姑表婚才是最好的婚姻,舅父家有优先选择权。在婚姻问题上,舅父权还高于父母权。过去,佤族还有转房现象,如:大哥去世了,小弟可以继娶嫂子为妻,反过来,若大姐去世,小妹也可以再嫁给姐夫。佤族婚姻要经过“串姑娘”自由恋爱,定亲送酒后才能结婚。婚礼一般在秋季后举行,过了春节不宜再举行婚礼。

    1.串姑娘佤族小伙子一般到了十六七岁的时候就开始“串姑娘”。串姑娘可以是集体活动,也可以独个进行。姑娘的睡处也不固定,今天在自家里睡,明晚又到别家跟伙伴睡,有时是一个人睡,有时是三五一群宿在一处。“串姑娘”,就是小伙子到姑娘住处去玩。姑娘对于来“串”的小伙子,不管对小伙子是否中意,都要起来陪坐。若不陪坐,会被视为没礼。小伙子串姑娘一般是晚上10点钟以后,这时若姑娘正在做如切猪食、煮猪食一类的家务,小伙子就要帮忙。老人见小伙子来串也不会干涉,其实父母亲也喜欢小伙子来串自家姑娘。姑娘到了一定的年龄都要出嫁,若小伙子都不来串自家姑娘,父母亲就会不高兴,若姑娘到了一定的年龄,父母也很担心,一是怕姑娘出什么丢脸事儿,二是怕自家姑娘嫁到别寨。佤族都喜欢自己的女儿嫁给本寨小伙子,有句俗话说:“好喝的菜汤不要泼出来,好姑娘不能嫁到别寨。”串姑娘,一般是坐在火塘边谈笑。若小伙子到姑娘住处(床上)串,就被视为不道德。若来串的时间晚了,姑娘已经睡觉,小伙子进屋后就先烧火,然后再把姑娘叫醒。姑娘起来后即坐在火塘边,跟小伙子谈笑。一般串姑娘的礼仪是这样的:姑娘小伙坐在火塘边开始搭话问长问短,说说笑笑,但不会马上涉及恋爱问题,谈熟之后,双方在攀谈中自然会流露出爱慕之倩,说出倾于恋爱方面的话语。说什么“你眼高,看不起我们”啦,“我长的丑,没有别人漂亮”啦,“我们家里穷,你怎么看得起我”啦。坐在火塘边仅仅是说说笑笑,要想充分表达自己的感情和要求是不可能的,因为同来的还有几个伙伴。那么,有情者的希望就寄托在梳头的时候。    

    男女青年相互谈熟了以后,小伙子就拍着自己的头“请”小姑娘给他梳头。若姑娘是一个人,小伙子是几个人,姑娘就轮流给几个伙子梳头,若是几个姑娘几个伙子,就由姑娘自己选择给谁梳头,或者是让小伙子请中意的姑娘给自己梳头。梳头一般在阴暗的屋檐下,一人坐一只篾凳,彼此窃窃私语。一般是小伙子先开口:“我最喜欢你!”“你是否已有心上人?”“有件礼物,假如给你,你愿意接受吗?”姑娘就会说:“你骗人!”“人家看不起我。”“我攀不上。”送给姑娘的东西,多种多样,有一把梳子,一条毛巾,银镯、耳环、戒指、或者几块钱。若姑娘接受,她不会介意小伙子送的东西是否贵重,这只仅仅是作为真情的见证,爱的信物。如果姑娘不愿意接受,小伙子硬塞给她,她也只好收留下,几天后再归还给小伙子,这样小伙子也不会见怪。佤族青年男女的恋爱是自由的,一个小伙子可以同时跟几个姑娘谈恋爱,一个小姑娘也可以同时接受几个小伙子的求爱。通过长时间的交往,经过相互了解,小伙子认定一个姑娘最适合后就可以与其他姑娘分手。小姑娘认定最称心的一个小伙子之后也就统统退回其他小伙子的礼物。佤族青年男女是在互相了解的基础上通过自由恋爱才结为夫妻的。这也是佤族婚姻比较牢固(很少离婚)的原因之一。如果小伙子,小姑娘认定最称心的人以后,他()并不注重对方的家庭贫穷富贵,而是注重感情融洽,即便男女两家有冤仇,只要男女青年情投意合,父母是无法阻挡的。若父母极力反对,两个情人可以相约逃出寨子,野宿几天,“生米已经煮成熟饭”,这样双方父母也就没有办法,只好为他们举行婚礼。

    男女青年在恋爱过程中,梦,常使恋爱终止。佤族认为,谈恋爱时,若是梦见大树林、芭蕉林、或者水槽流水,梦见摘瓜果等,认为是吉兆,婚后美满幸福。由于梦预示吉兆,恋爱就更加密切。若梦见老虎、树倒、桥断、被水冲走或者梦见与情人身着新装,相亲相爱,则认为是凶兆,两人就不能结为夫妻。如果硬要结成夫妻也是好景不长,所以在恋爱过程中必须趁早分手。过去,佤族也有脱包头的习俗,小伙子若爱上了某个姑娘,便把姑娘的包头脱下,(当然小姑娘对小伙子也是中意的),拿回到家中,向父母宣告,家里就可以杀鸡占卜看鸡卦,吉凶与否以便定婚事。

    2.订婚,佤语叫“朵帕克”。佤族订婚仪俗分三次进行。第一次是由一两个能说会道的人,带着一两斤酒到女方家向姑娘的父母提一下有这么一桩亲事,倾听女方家对这门亲事的意见。这次媒人带去的酒叫“串酒”。第二次是送小礼。这次要带一斤茶叶、几包香烟、一坛水酒、一串芭蕉、一棵甘蔗。和上次的媒人一起去的有四五个人,主要是召集女方的父母、舅父及一些老人和亲戚。男女两个情人要当着父母亲、舅父的面,说明他们是自由恋爱的,是情投意合的,并愿意结为终身伴侣。这时女方的父母当着大家的面假装极力反对说:“我们家这个丫头是个懒丫头,不配做你们家的儿媳妇。”“我家姑娘年纪还小,还不懂事,你们还是回去吧,重新找一个比她好的姑娘”等。女方家找客观,说自己姑娘这不行,那也不行,这是常理。即使女方父母喜欢男方,也不能一来就满口答应,还是要故作反对一下。其实女方父母是怕别人说他们把女儿撵出去,另一个意思是怕以后男方家说儿媳妇这样不行那样不好,再一个意思是想看看男女双方的爱情基础是否牢实。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即送大礼。这次所带的东西要比第二次多些,去的人数也要更多。带一只大公鸡,十多斤大米,一砣盐巴,另加水酒、香烟、芭蕉等。到了女方家,由媒人酹酒,把所带的东西全部给女方家。这次女方家的亲戚朋友要到齐,要杀大公鸡,煮鸡肉烂饭。宾主吃喝畅谈,最后商定结婚日期,以后男女双方便可以互相帮助劳动;订了婚的姑娘就不能再参加“串姑娘”活动了。若发生这种情况,姑娘会受到未婚夫的惩罚,甚至会被未婚夫抛弃。佤族婚姻虽然说是比较自由的,但是有时候父母的包办程度也是明显的,特别是对女儿的婚事。由于父母、舅父的干涉,有些男女青年恋爱到了中途也就终止了。若女儿一定要与一个父母不喜欢的男子结婚,父母也无可奈何,最后还是让他们订婚成亲。

    3.结婚经过自由恋爱,订婚后便可以结婚。过去,佤族男女青年结婚年龄一般是男20岁,女18岁左与。订婚后,由男女两家商定结婚日期,作些准备,如:酿制一两坛水酒,备好鸡、猪等。姑娘家要备好女儿的嫁妆。女儿的嫁妆要根据家庭情况而定,富有的家庭要多些,贫穷的家庭则少些。嫁妆多少男方也不在乎。过去,男方还要给女方付聘礼,这也是要根据男方家的经济状况而定,男方所付聘礼,有的是银币,有的是盐巴,女方家的亲戚一家分一点。姑娘的嫁妆一般是行李、衣服、背箩、锄头、镰刀、掇铲等,有的父母还分给女儿一蓬竹子,女方父母回赠给男方父亲一个筒帕、男方母亲一条裙子作为礼仪。有些地方在结婚时,新郎要给女方舅父送礼,送礼一般是35角,或者75角,要付单数,同时还加一双鞋子,一个筒帕,有钱的还可以加送一条躺毯子。有的地方结婚时,新郎还给新娘的母亲送奶汁钱,因姑娘是吃母亲的乳汁长大的,如今姑娘长大要嫁到别人家去,所以,给母亲付一点奶汁钱作为礼仪。

    佤族家庭形式上地位平等。共同维系着一个完整的家庭,但实际上夫权思想表现较为突出。在家庭里,农业生产、纺织、采集、烹饪、家务全由妇女承担。妇女对家庭财产没有支配权,妇女不得参加家里、村寨的宗教活动或议事参政,即便妇女在场也没有发言权。妇女可以参加社交活动,如唱调、打歌等。妇女一出嫁,必须严守妇道,否则将被夫休弃。夫妻感情破裂,可以离婚,无论哪一方先提出离婚,女方只能空手或者带上娘家陪送的嫁妆归回。若有儿女,儿女跟谁,就由谁来抚养,另一方没有抚养责任。过去,若女方要改嫁时,新夫还付给前夫在结婚时所付的聘礼。现在妇女的社会地位有所提高,渐渐地和男人一样享有平等的权利。

  佤族男子结婚后,可以分家另立门户。若家中只有一个儿子,就与父母同住,若有几个弟兄,由老人选择一个他们认为心地最好的儿子同住,其他儿子则分出独居。留在“老房子”里的儿子是财产的第一继承人,女儿没有继承权。  

  过去,有些地区的婚姻习俗,舅父之子娶姑母之女为常见之事,可以说是一种定制通例。姑母之子娶舅父之女则很不多见。舅父之子有优先娶姑母之女为妻的权利。姑母之女若要嫁给其他人,必须征得舅父的同意。但这种近亲婚姻所带来的不幸早已被佤族人觉察到。佤族有句俗语:“盐酸树不开在马草山,外甥女不回嫁到舅父家。外甥女回嫁到舅父家命运不幸!”这句俗语表明佤族对这种近亲婚姻的不满和反对。佤族的婚礼大同小异。